人力资源职业技能测评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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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 全面提升职业技能鉴

近年来,江西认真贯彻国家新时期技能人才鉴定工作“公益为旨、服务为本、质量优先、高端带动、制度保障、技术支撑”的指导方针,坚持“打基础、谋长远;抓改革、促发展;重质量、创品牌”的工作思路,稳中求进,创新发展,通过大力实施鉴定信息化建设和管理模式改革探索,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流程,创新鉴定模式,规范鉴定行为,实现了职业技能鉴定事业的跨越式发展。

一、整合资源,理顺体制,形成合力

在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工作中,江西始终坚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综合管理,统筹推进鉴定工作全面发展。2006年,我省颁布实施了《江西省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管理条例》,明确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工作的法律地位。

在鉴定组织实施方面,2010年之前,我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和鉴定中心实行合署办公,但鉴定中心一直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且只有5个编制,难以适应鉴定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2010年8月,为加强职业技能鉴定经办机构建设,做强做大鉴定事业,经厅党组研究决定并报请省编委批准,我厅原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省劳动保障教育培训中心、省职业技术考核培训中心整合为江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为厅属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新鉴定指导中心成立后,我厅在鉴定管理体制上实现了政事分开,明确了行政处室和鉴定经办机构之间的工作职责,鉴定指导中心在《条例》规定、“三定”方案和厅行政许可、行政委托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确保在工作上形成合力,有力地促进了职业技能鉴定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坚持与时俱进,大力推进鉴定管理信息化建设

为适应网络信息时代社会发展的需要,真正体现鉴定工作科学规范、公开透明,我省着力在信息化建设上先行先试。2010年下半年,我省按照高起点、高标准规划,不搞低水平建设和重复建设的目标,安排专项资金160万元,组织专业人员自主研发建设了职业技能鉴定网上报名缴费信息管理系统,并于2011年开始全面启用该系统进行鉴定考核的组织管理。

我省使用鉴定网上报名管理系统,改变了以往传统的工作方式,极大地提升了鉴定工作管理水平。一是实现了职业技能鉴定网上在线报名。考生通过点击网上报名端口进行基本信息的录入和电子照片上报,即可完成所有鉴定报名程序,方便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随时随地进行鉴定申报;二是实现了网上在线缴费。通过资格审核后,考生可在网上通过网银直接进行缴费。我们还着重解决了机构报名批量缴费问题,可一次性为500名考生实现网上缴费。同时,经省财政厅和央行南昌中心支行批准,开通了网上过渡性收费账户,并与取得央行颁发的首批第三方支付牌照的易宝支付公司签订了网上过渡性平台缴费协议,确保了资金安全;三是实现了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报名时自行选择鉴定考点,并在网上直接打印准考证;四是实现了网上编排考场。在鉴定报名结束后,根据考点设置能自动编排鉴定考场,并打印带有考生照片的考场座位表;五是实现了网上打印贴页电子职业资格证书。在制作鉴定合格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时,不再另外采集考生照片,只需从网上报名管理信息系统中直接下载个人信息和电子照片打印证书彩色贴页,直接粘贴在国家统一的职业资格证书相应栏内,保证了考生照片在报名、考试和证书三个环节为同一照片。

经过一年多的运行,我们感到网上报名管理信息系统简捷实用、安全可靠、兼容性好、有助于鉴定事业发展和鉴定质量的提高。通过以信息化为抓手,推动了江西鉴定工作管理水平的飞跃,有效提升了鉴定工作的公信度和社会影响力。

三、以质量至上为根本,创新鉴定工作管理模式

质量是鉴定工作的生命线。为适应新形势下强化鉴定质量管理的需要,我省统筹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通过建章立制,建立健全了一整套鉴定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程,探索完善鉴定组织管理模式,保障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健康规范有序运行。

一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为从源头上规范鉴定行为,提高鉴定质量,去年以来,我们建立健全了多个鉴定考务管理制度和规程,包括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卷管理办法、命题专家管理办法、违纪和异常试卷认定处理办法、实操考核管理办法等;制定了考务管理、资格审核、命题与阅卷以及证书发放等5个工作流程。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考点设置、考场管理,主考、监考、流动监考、考评员、试卷接送人员职责,应试人员和鉴定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都作了明确规定。

二是改革鉴定组织模式,全面实行主考官派遣责任制。去年以来,我省改革鉴定组织模式,由过去依托鉴定所(站)变为以鉴定指导中心为主体,鉴定指导中心直接进行全过程组织。实行考点主考官派遣责任制,由鉴定指导中心向每个考点派遣一名主考,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流动监考人员协助做好考务管理工作。鉴定考试试卷由考点主考官和流动监考人员于考试当日早上从省鉴定指导中心领取直送考点(设区市考点由省中心派遣的主考提前1天接送试卷),考试结束后由考点主考官和流动监考人员当即送回试卷,要求切实做到“人不离卷、卷不离人”,确保试卷安全。

三是加强过程监管,注重实操效果。在鉴定质量管理中,我省采取行政处室委派质量督导员、鉴定指导中心委派主考和流动监考人员共同负责的办法,加强对鉴定考核全过程的监管。对鉴定实操考核环节我们规定,凡承担实操考核任务的鉴定所(站)须上报实操考核方案,经鉴定指导中心批准后实施。加大对各实操考点的现场巡查工作力度,要求主考不定期到实操现场进行巡查,督促各鉴定所(站)严格按照实操考核方案开展鉴定。同时,要求各鉴定所(站)采集整个实操考核过程的影像资料并制作成光盘交鉴定指导中心审核备查。

四是加强证书管理,改革证书核发办法。为严格职业资格证书管理,我们规定从2011年起,实行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发文件形式向社会公布获取资格证书人员名单,鉴定指导中心按照文件核准的名单制作和发放证书。同时,推行贴页电子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确保证书上的相片与考生准考证和考场座次表中的相片完全一致,防止代考人员获取资格证书,保证了鉴定实名制管理,更是从源头上杜绝了套取财政鉴定政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的发生。

四、以服务为宗旨,统筹做好各类技能人才考核鉴定工作

为更好地服务于劳动者素质能力提升和促进就业,我省以贯彻国务院36号文件为契机,加强分类指导,大力开展各类技能人才考核鉴定和评价服务,努力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更多高素质技能劳动者。

一是加强政策引导,积极开展社会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在实施社会化考核鉴定中,我们突出一个“引”字,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更多社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我们加强鉴定指导中心经办大厅和工作网站建设,及时公布公开服务事项、工作流程、办结时限和鉴定信息,提供鉴定申报、资格审核、证书发放、业务咨询等一站式服务,方便广大社会考生办理鉴定业务。

二是加强实施对接,着力推动院校职业技能鉴定。在推动院校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我们突出一个“接”字,通过在符合条件的院校设立鉴定所(站),将教学计划、课程安排与职业标准、鉴定考核贯通,开展大学生专场鉴定等办法,切实做好对接文章,积极鼓励院校学生参加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提升就业和创业能力。

三是加强统筹指导,稳步推进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试点。在实施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中,我们突出一个“服”字,选择具备条件的大、中型企业,以高技能人才评价为重点,从制定实施方案开始,加强工作指导和跟踪服务,在考核方式上结合企业实际,做到既规范操作,又能发挥试点企业积极性,真正把企业认可的高技能人才选拔出来。2011年,我省新增十余家大、中型企业开展了技师、高级技师评价试点工作,受到试点企业和职工的欢迎。

四是加强规范管理,有序实施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在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中,我们突出一个“规”字,严格按照部里要求,明确规定对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不能等同于职业技能鉴定,坚决杜绝通过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核发职业资格证书的违规行为。

近年来,我省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应该说有章法、有创新、有传承、有发展、有速度、有亮点,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兄弟省市相比还有差距。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按照部里要求,进一步创新机制,夯实基础,强化管理,力争实现鉴定工作的新跨越,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