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职业技能测评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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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心聚力 坚定信心 谋划职业技能鉴定事业长远发

一、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体系改革前的基本情况及改革背景

自1999年我市年鉴定总人数首次突破20万人以来,年鉴定总人数始终保持快速增长势头,截止到2013年,已组织450余万人次参加我市的职业技能鉴定,为近370万人次核发了职业资格证书。这些工作基本是由三类鉴定机构承担,分别为134家工人考核委员会,36家行业技师考评委,92家社会化鉴定所、其中区县人力社保局所属鉴定所16家,行业企业所属鉴定所76家。一直以来,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的管理体系为市-所的两级管理模式,即市鉴定管理中心负责考务的管理、成绩的判阅、证书的核发等,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在长期的工作中,我们认为这种模式已经不适应鉴定事业的发展,存在很多弊端;鉴定机构存在的问题也愈加凸显,主要表现在:一是职业技能鉴定管理相对比较薄弱,鉴定技术指导和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区县人力社保局所属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主要依靠借用企业或职业院校的鉴定场地、设施、设备,缺乏自有资源,不利于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健康发展。三是工人考核委员会已不能满足多种所有制企业职工社会化鉴定的需要,鉴定所和工考委并存,鉴定机构重复设置,不能做到分层分类管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通过完善体制、创新思路、优化鉴定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加以解决。

二、我市职业技能鉴定体系改革的主要经验

经过前期的调研,我们决定在2013年启动这项工作,经过两年多的改革调整,我市的鉴定管理服务体系改革已经初步显现了成效,创造了一些经验和做法,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改革完善鉴定管理体系,加强区县中心职能

一是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配置、适度超前”的原则,在2013年初出台了《关于加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初步提出了市-区-所的三层二级管理模式的概念。区(县)鉴定机构退出具体鉴定工作,更名为区(县)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突出管理服务,参照市鉴定管理中心模式,具体负责辖区内鉴定所的管理、监督、服务等工作。为积极稳妥地推进鉴定体系优化改革工作,根据新体系区县鉴定机构的性质要求,一方面要求全市16家区(县)鉴定管理服务机构在充分领会体系改革精神实质的基础上,统筹规划、沟通协调,积极争取领导、财政、资源三方面的支持,顺利完成更名改制的“退所转职”任务;另一方面以“上”促“下”,以市对区县发文的形式建议其转变下属鉴定机构职能,目前,全市各区县人力社保局所属的鉴定机构均已转为全额或规范的单位。

二是建立了“三位一体”的监管模式,落实“逢考必督”的原则。为确保职业技能鉴定统一标准,公平公正,一方面注重加强质量督导人员队伍建设,督导员培训新增模拟督导和案例教学。另一方面,通过探索实践,建立了市鉴定管理中心巡考、区鉴定管理中心督考、职业技能鉴定监考的“三位一体”监管模式,2014年全面落实了“逢考必督,一考三监”的原则,并于同年出台了区(县)督考办法实行辖区督考,目前,全市16家区县鉴定管理中心已组建了300余人的督考队伍,全市的各种类型的鉴定考试,区县督考覆盖率已达100%。

三是实行考评人员统一派遣。在逐步实行理论上机考试的趋势下,抓好实操鉴定,实行考评人员全市统一派遣是此次鉴定改革的重点部分,随着新版考务系统的上线运行,这项工作于2013年开始实行,按照地域划分,由考务系统随机派遣考评人员,并通过短信回复确认,最后由系统记录考评人员在考评、打分、出勤、廉洁等方面的情况,此举的实行对于提高实操鉴定的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目前,全市已有10余个职业实行了考评人员统一派遣。

四是为进一步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服务规范化水平。2014年出台了《职业技能鉴定视觉识别系统管理办法》,着力推动标识规范化建设,强化、统一区县鉴定管理中心办事服务场所、基础设施的硬件保障能力;并且配发了《职业技能鉴定视觉识别系统手册》,在办公设施用品、业务工作开展等基础建设方面制定了一整套方案,要求各区县鉴定管理中心根据手册的设计要求和规范,明确提出要完成的具体项目、设计内容、完成时间和预算保障等指标。目前,北京市中心城区的鉴定管理中心均已建成了办事服务大厅,并在大厅内设置了统一的标牌;远郊区县中有的鉴定管理中心也已依托本区的办事大厅,设立了规范的服务窗口。

(二)整合鉴定资源,完善体系运转模式

为了配合新体系建设落地要求,在2013年制定了《北京市区(县)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服务机构建设指导标准》,从机构建设、场所建设、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四个方面规定了标准化建设指标,同时与相关的研究机构合作对全市242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地域分布与区域划分进行匹配整合,初步确定了鉴定机构区域分布规划蓝图。随着北京市经济结构调整,产业优化升级,以及首都区域功能定位对技能人才评价的需要,2014年着手进行行业企业鉴定机构、工考委、行业技师考评委鉴定许可的调整变更工作,对于开展这项工作的原则是要撤销一批不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长期不开展鉴定,设备、设施不符合国家设置标准的职业技能鉴定所和行业技师考评委员会;整合一批同行业存在鉴定资源重复设置的职业技能鉴定所和鉴定职业(工种);充实新建一批本市新兴产业和新兴职业的鉴定工种和鉴定所。

通过组织专家对全市鉴定机构进行评估检查,共撤销工考委134家,原工考委的558个工种已划入相关鉴定所内;撤销鉴定所3家;对于评估检查过程中发现的7家社会化鉴定所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约谈,限期整改;新批工艺美术、东直门医院、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园林绿化5家行业鉴定所。经过一系列的整合调整,目前我市共有16家区县鉴定管理中心,63家职业技能鉴定所,36家行业技师考评委。

三、调整后鉴定管理服务体系运行情况

按照鉴定体系改革的任务部署,我们将日常监管作为管理的重要内容,在平时的工作中,已经形成常态。目前,市、区鉴定管理中心已经联合建立了动态监管机制,定期对全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场地、实操设备、设施、鉴定运行全过程等进行日常监督管理,通过抓规范、抓落实,在构建鉴定质量保障监督机制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可以说从各个方面上均证明了鉴定体系改革的可行性。

一是从职能上,区县人力社保局由“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转变为“管理和服务”。加强了区县人力社保局对于辖区考务工作的监督力度,强化了区县对辖区鉴定所的监管和服务职责,提高了工作积极性。

二是从管理上,由多头管理变为统一管理。将原来的社会化鉴定所、工人考核委员会,按照“统一监管、统一鉴定、统一服务”的原则,通过合并、转变和取消等调整方式统一整合,技能鉴定总体上实现社会化管理。经过这一轮调整,我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数量从240家减少到100家,更加利于管理。

三是从鉴定质量上,由分散转化为相对集中。区县人力社保局所属的技能鉴定所退出具体鉴定和取消工考委,鉴定工种划到其他鉴定所,解决了鉴定工种重复设置问题,使每个鉴定所鉴定职业相对集中,有利于发挥行业企业的资源优势,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质量。

四、升级在线考务系统,做好服务支撑保障

建立在统一调派考评员新鉴定模式基础上的考务管理系统,是推动鉴定体系改革稳步落地的前提保障和重要技术支撑,在2013年开展进行体系改革的同时,我们就已同期进行了在线考务系统升级改造工作。为此,经过尽两年不断优化考务管理业务流程,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不断深化、细化软件需求,与技术支持公司紧密配合,终于开发出了新版考务管理系统。新版的考务管理系统增加了内网、上机考试、考评员统一调派模块,开通了个人网上报名等功能。新版考务系统中已于于2013年11月份正式启用了全国统考网上个人报名系统,目前该系统的其它各项功能已逐步上线运行。新版考务系统基本实现了预定目标,为下一步实施计划式鉴定,合理配置鉴定机构报名承载力,建设职业技能鉴定统计数据平台,提高鉴定服务质量和效率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