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国家和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及《上海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精神,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加快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上海市人社局和上海市教委在开展中等职业院校双证融通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14年8月联合发布了《关于本市开展“双证融通”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在职业培训与学历教育中全面启动了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的“双证融通”试点工作。
“双证融通”,是指基于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培训之间共同的职业能力为本的教育培训要求,探索专业教学标准和职业技能标准的融通,教育课程评价方式和职业技能鉴定方式的融通,从而实现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培训的衔接贯通,实现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教育课程学分的转换互认。
一、“双证融通”试点工作的类型
(一)面向院校学生的“课程重组型双证融通”。对以应用型人才为培养目标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校,通过将专业教学要求与职业技能标准有机融合,对课程进行改革重组,确定若干门“双证融通”课程为专业教学和职业资格培训的共同课程,在校学生按教学计划依次参加“双证融通”课程学习和考核,全部“双证融通”课程考核合格的可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继续修满其余课程的学分可取得学历证书。
(二)面向院校学生的“学分认可型双证融通”。对中高等职业院校、成人高校和成人中等学校所开设的学历教育课程,经评估认定覆盖了相应职业资格考核要求的,学历教育学生取得相应课程的学分后,凭上海市学分银行成绩证明可替代相应职业资格证书部分考核项目,予以认可为相应职业资格的理论知识合格。
(三)面向培训学员的“直通车式双证融通”。职业培训机构举办职业技能标准与学历教育专业教学要求相融合的培训课程,对有提升学历需求培训学员,通过“双证融通”培训课程考核的,既可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又可直接取得学历教育中的课程学分(融通课程学分比例原则上为学历总学分的40-60%)。同时探索对培训学员的工作业绩、实践经历也予以相应学分认定。培训学员继续修完其余课程的学分后,可直接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四)面向持证学员的“证书认可型双证融通”。对已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学员,可通过学分银行服务平台,对所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先前的工作业绩和实践经历进行认定,并转换为相应的学历教育课程学分。学习者参加学分银行高校网点的学历教育,可直接获得证书认可学分。
二、“双证融通”课程开发和考核实施工作主要做法
(一)将职业资格证书要求与专业教育要求有机融合,确定双证融通课程、制定专业实施方案。试点学校成立由教学业务骨干、企业专家及技能鉴定专家共同组成的开发小组。开发小组在开展广泛深入的调研后,分析学校专业培养目标所对应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和知识技能要求,确定要融通的职业资格证书。将融通职业初级和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知识技能要求和专业教学相关课程要求有机整合,以形成专项职业能力为目标进行划分,确定双证融通课程。考虑到教学和评价的操作性,双证融通课程一般设置4-6门课程。
(二)以任务引领为主线,制定双证融通课程标准及教学实施方案。各个学校的开发小组分析选择双证融通课程涉及的典型工作任务,采用工作任务分析法确定相关知识和技能要求,使双证融通课程标准更贴近企业需求。同时结合工作过程的顺序和学生学习知识技能的顺序,将相关理论知识和技能训练结合起来,进行课程教学内容的设计。使学生学完一门课就可以初步掌握一项职业技能,在最短的时间内熟悉工作环境并胜任工作岗位的需要,形成任务引领为主线的一体化教学。
双证融通课程标准和教学方案的制定强调学生综合能力培养,突出学生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的培养。尤其充分吸收了世界技能大赛重规范、重过程、重质量的理念,重视学生职业素养的养成和强化基本功的训练,并结合各专业特点,将学生职业素养培养融入整个课程教学过程中。
(三)以职业资格证书的考核内容与考核方式为基础,根据课程目标与内容进行拓展,编制双证融通课程考核方案。双证融通课程考核方案一般由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组成。操作技能考核主要考核学生的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其中职业素养占20%,技能水平考核占80%。职业素养一般采用过程性评价,技能水平考核采用终结性考核。操作技能考核项目以基本功及综合能力作为重点,以企业岗位工作任务和工作内容确定考核项目。
双证融通课程考核具体实施工作由市鉴定中心和有关学校共同负责。理论知识考试和职业素养评价以学校为主,技能水平考核以市技能鉴定中心为主。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以上者为合格。
双证融通课程以课程为单位实施考核。学生按教学计划依次参加各门双证融通课程的考核。全部双证融通课程考核结束后,根据试点学生双证融通考核情况进行成绩认定,并在学生毕业时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四)加强过程监控、专业引领,采用信息化平台进行全过程管理,确保双证融通专业改革试点工作质量。发挥信息化系统对培训和鉴定管理的优势,根据部中心要求,采用部中心统一的院校学生鉴定管理平台。从项目申报审核、学生鉴定申报、考务管理、成绩管理、证书管理等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以确保双怔融通课程的教学质量,使双证融通课程的教学结果能达到所要融通的职业资格证书的要求。
三、“双证融通”试点工作目前进展情况
目前上海已全面开展了四种类型双证融通试点工作,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一)面向院校学生的“课程重组型双证融通”。2012年,中职双证融通试点工作在本市首批10所学校、6个专业开展,目前已完成所有双证融通课程标准和考核方案开发工作。6所学校、4个专业完成所有双证融通课程考核。2013年秋首批试点学校、试点专业按2012年的教学实施方案和考核方案滚动开班。
2014年起中职双证融通扩大试点规模。至今,试点专业已从首批6个试点专业增至15个专业,配套职业资格证书19个,试点学校由 10所增加到31所,试点项目由10个增加到37个。
2014年9月,市教委高教处已启动的《高职院校“双证融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与实践》调研课题,初步确定了13所高职学校、13个专业开展双证融通试点,计划秋季开学实施。
(二)面向培训学员的“直通车式双证融通”。2014年9月直通车式双证融通试点工作确定了首批8个试点机构、15个试点项目。2015年1月中心联合开放大学组织专家评审完成了其中12个项目的“双证融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了培养方案中双证融通课程名称,学分,课时及课程主要内容。
2015年3月起各专家小组将分批完成试点项目“双证融通”课程标准与考核方案的编制,并组织专家论证。
(三)“学分认可型”双证融通和 “证书认可型”双证融通。“学分认可型”双证融通与“证书认可型”双证融通已由市学分银行管理中心牵头成立了工作小组。目前工作小组正在筹建专家咨询组、研究制定学分认可和证书认定的标准以及相关的工作流程和操作办法。
四、下一步推进双证融通的工作设想
(一)根据“课程重组型”和“直通车式”双证融通项目开发特点,制定双证融通课程开发指导手册和标准化工作流程,积累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指导试点学校制定改革方案,开发双证融通课程课程标准和考核方案。
(二)优化完善适用于双证融通的人保部院校学生鉴定管理信息化平台(上海版)操作功能,探索形成适应双证融通特点的考核实施流程和规范,精心组织好双证融通课程的考核工作。
(三)努力推进“直通车式”双证融通试点工作,指导第一批试点的8所学校15个项目双证融通课程的开发和考核工作。继续做好31所中职院校37个项目双证融通试点工作,配合市教委推进高职院校的双证融通试点。同时配合市学分银行做好学分认可型和证书认可型的双证融通的相关沟通协调工作。
(四)加强双证融通课程开发的经费支持。使用职业培训项目研发经费支持开发双证融通课程的培训机构、相关院校和开发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