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职业技能测评指导中心
详情
河南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6年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定的《2016年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行动方案》已经河南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4月28日

2016年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

专项行动方案

为大力实施河南人力资源强省战略,厚植人才优势,服务经济发展,助推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全面升级,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深入推进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46号)要求,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和生活终身、适应企业及劳动者需要的职业培训制度。尽早消除无技能就业现象,提升就业能力和质量。全年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210万人次。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60万人,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80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技能培训35万人,劳动预备制培训11万人,创业培训16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技能提升培训8万人;新培养高技能人才15万人;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数达到65万人。

二、主要工作

(一)围绕“技能河南”品牌建设,抓好职业培训。

1、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围绕建设全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示范区,紧贴河南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需要,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重点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按照转得出、留得住、流得动、有发展的原则,持续铸造区域优势明显、发展特色鲜明、社会效益突出的“品牌劳务”。全年完成培训60万人。

2、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发挥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主体作用。在全省150家大中型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评价试点,推动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的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积极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术攻关和创建技能大师工作室等活动,全面提升职工岗位技能水平。全年完成培训80万人。

3、开展失业人员再就业技能培训。做好结构性失业和隐性失业防控工作。持续抓好各类特殊群体,尤其是因我省调结构、去产能、处置“僵尸企业”、分流转岗职工而产生的失业人员培训工作,依托有条件的培训机构,扩大范围,全面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全年完成培训35万人。

4、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充分发挥技工院校培育培养后备技能人才的基础作用,对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和有就业意愿的退役士兵等,持续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不断充实后备技能人才储备。全年完成培训11万人。

5、开展创业培训。适应大众创业需要,完善创业培训体系,提高培训质量和成功率。以提高创业能力为重点,结合创业不同类别和阶段,有针对性的开展创业者技能培训。引导和支持高校、高职、技师学院开设创业课程,开发新业态培训教程,提高培训实效。全年完成培训16万人。

6、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特点,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工考报名、网上培训和人机对话考试数据无缝对接,提高培训考核管理工作的效率和信息自动化水平。以网络培训平台为依托,建立学分制度,督促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参加技能提升培训,提高在岗人员的整体素质。全年完成培训8万人。

(二)围绕职业培训规范化进程,完善体制建设。

7、开展《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调研活动。强化政府推动和政策促进机制,加快立法调研工作进度。2016年4月底前,完成省内相关厅局调研工作;9月20日前,完成省外两次调研活动,适时组织专家召开专题论证会,将调研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力争2017年上半年在全国率先颁发《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

8、调整职业培训(鉴定)补贴政策。加大技师、高级技师技能培训补贴力度,进一步提高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标准。充分发挥就业专项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等各类资金基金作用,优化工作流程,简化申领程序。修订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收费管理办法,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9、统筹使用各类教育培训经费。督促企业依法承担职工教育培训和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的责任。企业提取教育培训经费标准为: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从业人员技能要求高、实训耗材多、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按25%,其中用于生产一线职工教育培训的比例不低于60%。对自身没有能力开展职工培训以及未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的企业,鼓励县级以上政府依法对其职工教育经费实行统筹。加快推进新乡市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统筹试点。

(三)围绕发挥项目产出实效,抓好项目建设。

10、持续抓好基地型项目建设。做好2014年、2015年项目终期评估验收和2016年项目中期检查工作。按月调度项目建设进度,严格项目绩效考核,全面提升项目综合效能。启动实施2017年建设项目,重点建设10个城乡劳动者技能培训品牌基地、5个省级技能人才公共实训鉴定示范基地、10个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10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5个职业院校师资培养培训示范基地和5个省级创业培训示范基地。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扶贫工作的相关政策,对兰考县、滑县等贫困县在建设项目上予以支持。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项目支持。

11、持续抓好职业院校师资培养项目建设。选派500名优秀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一线教师,分别赴国外(100名)、省外(200名)和省内(200名)学习深造,在培训对象上对19家省级技能竞赛训练基地给予重点支持。加快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专业教师到企业顶岗机制,加强技工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工种)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技工院校心理咨询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注重学生心理健康辅导。

12、持续抓好高技能人才“金蓝领”技能提升培训项目建设。着眼我省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行业发展需要,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政府补助和企业支持相结合的原则,在5月至9月间,组织我省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和“双百企业”一线优秀高技能人才,赴省内外知名企业培训中心、重点企业产品研发中心及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以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为主要内容的“金蓝领”技能提升培训。省财政将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年内完成500人。

13、实施项目建设绩效考核。统筹我省各类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布局,抓好已建项目管理,不断强化项目产出实效。修订完善《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制定《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项目考核标准和细则》,对已建成或在建项目实施量化绩效考核。各级人社部门要结合当地技能人才培养任务,明确每个项目建设单位应承担责任,并建立项目产出台账,按季度上报培训开展情况,年底前对各类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项目产出情况进行量化考核。

14、建设技能人才考核试题库和标准化考场。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和社会化职业资格鉴定考核试题库开发工作,2017年前实现我省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核职业(工种)全覆盖。建设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和国家职业资格技能鉴定考核标准化考场,做到标识统一、设施统一,获批建设的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城乡劳动者技能培训品牌基地、省级技能人才公共实训鉴定示范基地、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应当同步建设一定数量的标准化考场,所需资金可从项目资金中按不高于10%的比例予以列支,不足部分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四)突出高端引领作用,抓好高技能人才培养。

15、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全面实施《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高技能人才培养专项工作方案》(豫人社〔2016〕号),重点加大技师、高级技师培养力度,培养一批高技能领军人才和“大国工匠”。落实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突出“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培养导向,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公布我省急需紧缺技能人才目录,采取政府购买高技能人才培训成果的办法,逐步建立政府、企业、劳动者三方共同投入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全年培养1万名急需紧缺技师、高级技师,对2000名高级技师进行技能提升培训。

16、加快技师学院建设。坚持高端引领,支持省政府首批认定的11所技师学院做大做强,协调落实在领导班子配备、生均经费标准等方面享受高等职业教育同等待遇。开展第二批省政府认定技师学院建设工作,力争年内新增5所左右技师学院。按照《关于推进我省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豫人社〔2015〕61号)要求,不断扩大招生规模,重点扩大高级技工以上学制教育规模,高级技工和预备技师在校生规模达到60%以上。稳步推进“一体化教学”改革。通过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的专业标准、教学课程、教学管理和教学组织等方式,强化技师学院内涵发展,提升办学实力和水平,并将学习成果向全省推广。充分发挥技师学院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中的基地作用,引导各类技工院校积极开展学制教育培养高技能人才试点工作。

17、开展“2016河南省职业技能竞赛年”活动。选择60个以上技能含量高、从业人员多、通用性强、社会影响大的职业(工种),开展全省性职业竞赛活动。重点做好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备战工作。按照世赛规则、标准、程序、要求,合理确定参赛项目,重点建设全省19个省级技能竞赛训练基地。2016年3月至5月,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河南赛区选拔赛工作。积极争取在我省建设1—2个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国家级集训基地。

18、深化校企合作办学。注重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交流活动。持续开展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持续开展职业院校服务产业聚集区“百校千企”合作活动,鼓励以定向、定岗和订单式培训等为主要形式的各类技能人才培养;发挥我省20个技工教育集团示范作用,积极探索企业、技工院校联合招生、培养、鉴定和就业“四位一体”服务产业调整和集聚区发展的新途径。鼓励学校积极参与企业职工培训、技术改造和产品研发活动,健全和完善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校企合作利益共同体。

19、开展高技能人才表彰工作。积极推荐高技能人才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做好第三届“中原技能大奖”、第七届“河南省技术能手”评选表彰活动。做好我省第13届“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获选人推荐工作。

(五)围绕提升培训质量,抓好管理服务。

20、加强定点培训机构管理。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择优认定、社会公示”的原则,组织专家对承担政府补贴类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的实施单位进行严格评审,并向社会公示确认。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社会中介组织对定点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评估,规范使用政府补贴。各类培训机构,要在培训需求分析、培训计划制定、培训课程安排、培训体系搭建等方面认真研究,严格按照开班申请、台账管理、跟踪服务的相关要求抓好培训实施,切实提高培训质量。

21、强化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巩固国家职业资格清理整顿成果,严格落实国家减少职业资格认定目录清单制度,深化职业资格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管理,严把职业技能鉴定程序关,全面推行“新版职业技能鉴定系统”,加强质量督查检查。逐步规范完善企业在职职工和职业院校毕业生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积极推动部分应用型本科和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高级工职业资格鉴定。进一步扩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范围,提高鉴定补贴标准,简化补贴程序,发挥好补贴政策对开展职业培训、提高培训质量的保障促进作用。

22、加快职业培训信息平台建设。认真梳理我省职业培训管理流程,制定统一的业务办理规程,全面推进职业培训信息系统试点、应用工作,支持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等社会保障卡应用项目,提高全省职业培训信息化水平。结合高技能人才培养实际需求,拓展平台功能,实现动态管理,为高技能人才的引进和交流搭建服务平台。6月底前,在省直有关单位、郑州市、鹤壁市和长垣县试点运行;10底前重点建设基地培训数据上网运行;年底前职业培训信息实现省集中,达到职业培训各类信息及时准确、互联互享,全面提升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职业培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职业培训工作作为事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战略性举措来抓,落实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完善政策措施,强化工作考核。

(二)加强督导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本单位年度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完善推进措施,督促各培训机构建立培训台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规范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其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要建立督查工作机制,把督查工作贯穿始终,采取月调度、季抽查、半年督查、集中督导等多种形式,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和情况反馈。

(三)加强表彰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技能人才的评比表彰宣传力度,加强职业培训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持续开展“技兴中原”主体宣传活动,通过举办高技能人才事迹演讲、展示高技能人才绝招绝活和组织高技能人才进企业、进校园互动等活动,弘扬工匠精神、树立职业英雄,在全社会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氛围。

附件:2016年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行动方案任务分解.doc

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5日